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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区瓦市巷86号瓦市大院租赁结果公示

发布时间:2014-05-29 15:05:38浏览次数:

  

1、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(15平方米),根据询价结果,该租金建议值为26.67元/(㎡·月),经集团审批,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吴萍萍,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,年租金4800元,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。

2、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平方米,根据询价结果,该租金建议值为26.67元/(㎡·月),经集团审批,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苏德华,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,年租金4800元,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。

3、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平方米,根据询价结果,该租金建议值为26.67元/(㎡·月),经集团审批,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何春连,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,年租金4800元,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。

4、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(15平方米),根据询价结果,该租金建议值为26.67元/(㎡·月),经集团审批,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历为群,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,年租金4800元,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。

5、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(15平方米),根据询价结果,该租金建议值为26.67元/(㎡·月),经集团审批,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张永涛,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,年租金4800元,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。

  现根据《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》(温工集〔2013〕322号)的文件精神,对结果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,联系电话:55598011。

  

   2014年5月4日